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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区制定出台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区域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促进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塘沽区紧紧围绕全区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区域,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区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区域建设中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监督作用。


  一、合理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范围主要涉及参与“三迎”、“十个重大建设项目”、“三区一化”工作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包括39个单位297名处级干部,占全区处级干部的44%。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层进行,区委组织部和有关系统工委(党委)共同负责考核参与上述工作的处级单位(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处级后备干部。有关系统工委(党委)和有关单位党组织负责考核本系统、本单位参与上述工作的科级单位(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


  二、细化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素质、作风建设、完成工作、廉政建设、维护稳定和培养干部等六个方面的情况。考核工作按照简便易行、客观公正、促进工作的原则,采取年度考核、现场跟踪考核、民主评议、民意调查、征求意见和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评先、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注重边实践、边完善、边部署

  在《实施意见》的起草完善过程中,区委组织部本着一天也不耽误的精神,边制定文件,边派出考察组深入“三迎”工作中的北塘东海路拆迁和绿化工作一线,进行了考核试点工作,为文件的起草,以及下一步在全区各项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区域建设中开展考核工作积累了经验。



                             中共塘沽区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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