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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时期,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推动全区广大党员切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12月3日,区委组织召开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座谈会。区领导刘长喜、荣建勋、荣新海、王玮等参加了座谈。
刘长喜在会上讲话,他强调,要深刻认识发展党内民主的极端重要性,正确把握保障党员权利中的几个关系,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刘长喜说,中央刚刚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新形势下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又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事关党的执政能力、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内民主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抓好党员权利保障的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刘长喜要求,要正确处理好保障党员权利与履行党员义务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发扬民主与坚持集中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强化责任与实施追究的关系。
刘长喜希望,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确保《条例》的学习宣传取得实效;狠抓落实,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完善制度,确保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和党内健康民主氛围的形成。
刘长喜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区上下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通过充分发挥和保障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永葆生机活力、兴旺发达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求真务实,具有高度战斗力和号召力的坚强战斗堡垒。
会上,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农经工委、杭州道街道工委分别做了大会发言。区属各系统、各街道、各有关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200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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