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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关于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六个法规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经区委研究决定,在区检察院、法院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14名副处级干部,这是我区 首次采用这一方式选拔处级干部。 检、法两院竞争上岗工作于9月中旬开始,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民主测评、考察、研究录用等阶段,计划于11上旬结束。 200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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