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面向全市公开选拔7名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即:共青团塘沽区委员会副书记、塘沽区文化局副局长、塘沽区卫生局副局长、塘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副院长、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各1名。
面向全区公开选拔街镇副职3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要求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审判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截止日期2007年8月1日,下同)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的干部。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6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报考专业性比较强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经历。
6.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
7.身体健康。
(三)各职位具体要求
1.报考共青团塘沽区委员会副书记的,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报考塘沽区文化局副局长的,应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应为女干部或非中共党员干部。
3.报考塘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应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和《法官法》规定的法官条件资格,应为女干部。
4.报考塘沽区卫生局副局长、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副院长、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应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5.报考街镇副职的,应为女干部。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命与任前培训等程序,择优录用。公开选拔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8月24日至28日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拟选拔的职位报名人数不足8名的,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
(二)笔试、面试阶段
1.笔试
9月8日进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各职位的名次,按照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9月15日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素质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采取网上发布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布。
(三)体检、组织考察阶段
9月下旬,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递补)。对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全面考察。
(四)研究录用阶段
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呈报区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对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确定的拟任人选,通过区内新闻媒体和《塘沽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进行任前培训。采取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的结果。
四、录用后的待遇
通过公开选拔录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聘用期)制,试用期(聘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聘用期)内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聘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履行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公开选拔前职级安排工作。
五、报名办法
请于2007年8月24日至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00)到塘沽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塘沽区营口道734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A座2303室)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工作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版照片4张。
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07年9月2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塘沽区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
200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