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月28日开始,为了贯彻中央和市区委的精神,新城镇党委利用1个月的学习在镇、村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教育活动,学教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动员阶段,主要是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召开动员会议,提高认识,为全面开展学教活动奠定基础;第二阶段为学习阶段,主要是学习两个条例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及中纪委三次会议、市纪委七次会议的有关文件材料,并要求写出心得体会,开展交流活动;第三阶段是对照检查的整改阶段,主要是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照结合两个条例和思想实际进行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建章建制,特别是要建立镇、村主要领导监督和党内民主生活会上的相关制度。目前,新城镇党政领导干部按照联系点指导员的安排,下到各村指导学教活动,各村及有关单位党组织已经完成了动员阶段和学习阶段的活动内容。
2004-04-05
回到首页
回到上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