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组工干部坚持公道正派状况的
调 查 与 思 考
中共红桥区委组织部 李惠莲
以中央下发《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为标志,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发表后,一个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正在全党全国兴起。中组部最近做出部署,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并率先垂范,先学一步,从2003年4月开始首先在中组部机关干部中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鲜明提出了"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在整个组织系统和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为了进一步加强组工干部公道正派形象建设,将党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一贯要求落在实处,使我区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我们组织对全区组工干部坚持公道正派的状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并就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一、 组工干部坚持公道正派状况的调查及分析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部署阶段和学习提高阶段的工作,一是广大组工干部对公道正派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增进了对公道正派"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四方面内涵的理解,认识到公道正派是一种思想境界,是组工干部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的核心和关键,也是一项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对组织工作的一贯要求,是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的职业形象;进一步认识到坚持公道正派是组织部门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在组织部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载体。绝大多数同志对开展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持支持态度,表示这项活动很有必要,也很及时,并表示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这次活动中来。二是广大组工干部坚持公道正派的意识明显增强。广大组工干部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公道正派作为一项基本要求,作为衡量自己是否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标准,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些组工干部还以对组织负责、对组工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积极主动的查找自身存在的不符合公道正派要求的差距和问题,以及有损组织部门形象的行为;许多同志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如何做到公道正派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有的还提出除了组织部门以外,其他党政部门特别是执法执纪的部门也应开展好树立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活动,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在实处。三是广大组工干部的公道正派形象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从目前全区组工干部总体情况看,整体素质好,思想境界高,工作作风实。广大组工干部在工作中讲大局,讲原则,讲奉献。严格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的政策、制度,秉公办事;他们兢兢业业,默默无闻,为他人做嫁衣,为他人搭台阶,并且对己要求标准高,干得多,说得少,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并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了很多的新鲜的经验、成功的作法,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有的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有的被评为区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特别是在这次防治"非典"工作中有的组工干部被评为先进个人。从全区调查中已得到反馈的53名组工干部的情况看,通过自查认为做的比较好的占95.7%;参加座谈、个别谈心和征求意见的干部群众共1020人,对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形象感到满意的共996人,占97.6%,他们认为组工干部队伍整齐、素质较高。这些足以说明,全区广大组工干部是优秀的,全区组工干部队伍是一支可以信赖的高素质的队伍。
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心、座谈交流,我们发现少数组工干部在坚持公道正派上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从认识上看,对公道正派的理解还不系统,认识还不深刻。通过调查问卷可以看出,有的组工干部对公道正派的理解都是从某一个或两个角度去理解,缺乏对公道正派系统的、辩证的理解和把握,对如何坚持公道正派思路不清晰、不宽泛,思想保守,创新意识不够,满足于"等文件"、"听招呼",坚持公道正派难以深入。二是在坚持公道正派、践行"三个代表"上还不够到位,标准不够高。从调查的情况,1000余名干部群众共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希望249条,可见,广大组工干部在坚持公道正派上还是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还需要加大力度,特别是还需要从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去提高认识,去做大量的工作;但个别组工干部还存在抱怨情绪,认为组工干部平时要求自己就够严格的了,"已经很公道、很正派了,不需要再走这个形势","参加这个活动就是走过场"等。三是有关保证公道正派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健全、不完善。在调查中,几乎所有的单位都有与坚持公道正派相关的制度,认为本科室、本岗位有的占82%;但是,绝大部分制度规定都不健全、不系统,口号式、标语式的说法较多,有的规定较陈旧、笼统,操作性不强,相关的监督约束机制还没有形成。
分析上述问题产生和存在的原因,主要是:
一是组工干部主观上自身努力不够,学习跟不上,观念不适应。有的同志走上组织工作岗位后,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和主观世界的改造,忽视了自身专业知识及与组织工作相关的新知识的学习,造成理论功底不扎实,理性思考不深刻,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公道正派"的理解有失偏颇;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有的同志没有与时俱进的加强学习、更新观念,积极创造新载体、探索新招法、解决新问题,而是满足于守摊子,停留在找文件、要说法、等经验,认为只要"自己不出问题,工作不出乱子"就是做到了公道正派,割裂了公道正派与提高工作水平二者的紧密联系,造成工作标准不高、一般化,工作能力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适应。
二是组织部门客观上存在工作要求高、任务重与组织工作人员新、人手少的矛盾。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组织工作的重要性更为突出,组织工作的任务也越来越艰巨,组织工作中的科学含量、技术含量、经济含量也越来越重,对广大组工干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且组工干部队伍也要随组织工作职能的拓展和工作任务的增多而有所扩大。但是,目前组工干部队伍人员变化比较大,新人比较多,年轻的组工干部比较多。从我区组工干部队伍现状看,从事组织工作5年以下的同志有占58.6%,其中2002年以来的新手占28%,还有少数干部没有组织工作经历;对组织工作熟悉的仅占50%。虽然组织部门挑选干部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近水楼台先得月",但真正具有党务工作经验的干部为数不多,新同志充实到组工干部队伍当中后,有一个逐步熟悉、熟练的过程,只能靠干中学、学中干,没有上岗前的培训过程。另外,就组织部自身而言,在机构改革中,区委街工委和建工委被撤销,其工作职能转入组织部后,组织部的工作量明显加大,而组织部的编制不仅没有增加,反而由以前的27个编精减为24个编,绝大部分同志都是在超负荷工作;就基层单位而言,担负组织工作职能的科室大多一名组工干部负责,有的组工干部还身兼两职甚至三职,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这些在客观上造成了组工干部体力上的不适应,使组工干部工作和学习提高的时间得不到保证,有心无力,疲于应付,致使工作标准下降。
三是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对自身的制度建设缺乏足够的重视。组织部门对职能范围内领导班子、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的制度建设力度很大,出台了许多加强管理、激发活力的制度和规定,形成了与《条例》精神相一致的制度体系,但对自身建设不成文的、潜在的要求多,成文的、明确的规定少。目前,组织部门主要是依据中共中央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1997年2月17日试行)、中组部制定的《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定》等明文规章制度来要求,针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专门的系统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还没有形成;相当多的组织部门和基层担负组织工作职能的科室都把公道正派列入部风或科训的内容之中,但相应的保证公道正派的具体制度、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还很不健全。对组工干部例行公务的考核每年都进行,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考核的标准不十分明确,量化的指标、硬性的规定不多,有效衡量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体系亟待完善;以学习和更新组织工作业务知识、提高组工干部业务能力为主,对组工干部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可操作性强的培训还没有制度化,"以干代训"、"先干后训"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对组工干部坚持公道正派的思考
1、从科学辩证法和方法论的理性思维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公道正派"内涵的认识。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提高和深化组工干部对"公道正派"内涵的认识,增强组工干部坚持公道正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是组工干部能否真正做到公道正派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具体说来,就是要坚持"五个统一":
第一,公道正派是思想作风与实践行为的统一。公道正派,体现在思想上是一种思想作风,是一种思想端正、操守坚定、正直、公正的高尚境界;体现在实践行为上,就是在工作、生活、为人处事的具体行为上为人正、办事公、不偏不邪不私。实践行为是具体的,显性的,它表现思想作风;思想作风是抽象的,隐性的,它通过实践行为来表现。思想作风与实践行为的关系,是本质与现象这对哲学范畴的辩证关系的具体表现。我们判断组工干部是不是真正坚持了公道正派,要运用本质与现象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坚持公道正派的思想作风与实践行为的统一,要透过其具体实践行为的现象来看其公道正派的本质。这就要求组工干部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让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进来,通过群众这面镜子来找准、找全问题,形成对自己坚持公道正派情况的正确、客观、全面的认识。
第二,公道正派是工作行为与生活行为的统一。看组工干部是不是公道正派,不能仅看他想什么,说什么,更重要的是看他干什么,怎么干。要从其具体实践行为中得出结论,不仅要看其工作中是否坚持公道正派,廉洁从政,言行一致,还要看其在生活中、社会中是否克己奉公,表里如一;不仅看其在工作圈中的表现,还要看其在社交圈、生活圈中的表现。这就要求广大组工干部不能片面地看待公道正派,仅从工作中说"事",要扩大查找的范围,从工作、生活、社交等各方面全面查找自身在公道正派上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不仅要查找"八小时以内",也要从"八小时以外"去查找。
第三,公道正派是集体行为和个人行为的统一。集体由个体组成,所有个体行为的总和构成集体行为。组织部门坚持公道正派是通过每位组工干部坚持公道正派来体现的。个体是否公道正派对组织部门的形象有着重要影响。"木桶理论"指出,一个木桶能盛多少水,不取决于组成这个桶的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假若有个别组工干部对己要求不严,为人不正,办事不公,不仅损害了个人的形象,更是损害了组织部门的形象和组工干部整体的形象,乃至影响社会对组工干部队伍的评价和信任。这就要求广大组工干部在树公道正派形象活动中不仅要做好自查,"独善其身",开展好"自我批评",同时也要查找组工干部队伍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直言不讳,开展好"批评";不仅要查找自己所在科室存在的问题,也要实事求是的提出对其他科室的意见和建议;不仅要负责任地向下级组织部门、组工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也要诚恳地向上级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己查和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相结合,真正使每位组工干部树立公道正派的职业形象,成为公道正派的表率,从而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公道正派的部门,建设成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率部门。
第四,公道正派是道德品质与职业纪律的统一。公道正派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维系人们的正常社会交往和社会稳定,反映一定社会历史背景,具有具体内容的道德品质和行为准则。组织工作的性质和地位又决定了坚持公道正派,是组工干部必须遵守的一项严格的政治纪律,是组织部门职业道德的核心和关键。由此,坚持公道正派,不仅仅是个人的事和个人道德修养的范畴,更是组织部门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具体体现,是组织部门肩负的重大责任要求组工干部必须遵守的一项政治纪律。广大组工干部要从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为我市实施"三步走"战略、为我区实施"城建带动,兴三优二"发展战略和实现"一三二一"经济发展布局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的高度,仔细对照检查自身在公道正派上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并建章立制,从制度上保证公道正派贯穿组织工作的全过程,覆盖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五,公道正派是基本要求与首要要求的统一。公道正派作为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来为社会所推崇,"光明磊落"、"公正廉明"、"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等从来就是古今仁人志士进行自我修养的目标。作为一名党员、党的干部,公道正派地为人处事,是最基本的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也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要求。《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由此,公道正派是对党员、党的干部的基本要求,所有党员、党的干部都要把大公无私、公道正派作为一项重要的党性原则,始终把党的事业、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对负责党的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来说,把公道正派放在首要的位置,是发挥组织部门职能作用,执行党的组织路线,保证党的政治路线得以贯彻的必然要求。邓小平同志强调:"政治机关的干部,特别是管干部的干部,要很公道,很正派,不信邪,不怕得罪人。"胡锦涛同志指出:"衡量一个组织工作干部是否合格,首先要看他是否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干部群众看组织部门的形象,也是首先看这一条。"所以,广大组工干部必须从"基本要求"与"首要要求"相统一的角度,认真检查自己是不是把公道正派作为对己的首要要求和基本要求来认识、来规范,有没有从落实"首要要求"的角度去建立有利于公道正派的长效机制。
2、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强组工干部能力建设。
有的同志之所以看不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认为自己为人正、办事公,既廉洁又自律,"已经很公道、很正派了",是因为对坚持公道正派把握的标准不高,对"坚持公道正派怎么做"存在模糊认识,没有从思想认识上和工作实践中把握好坚持公道正派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能力建设的关系。
坚持公道正派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关系。对于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来说,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把干部选准、把领导班子配强、把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好,为推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这就需要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坚定不移的贯彻公道正派原则。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在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表率部门的一个具体举措,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组织工作的一个实际步骤。广大组工干部要深刻反思自己在坚持公道正派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依据谋划组织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强大动力推进组织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思想武器创新组织工作上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要把思想认识从对公道正派的传统意义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与时俱进,深刻认识公道正派的时代内涵,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的高度认识公道正派。
坚持公道正派与加强能力建设的关系。坚持公道正派,是坚持"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统一,对人公正是坚持公道正派的核心。要在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组织工作中做到公道正派,要做到"对人公正",仅仅做到"对己清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仅仅有坚定的信念、公道正派的决心和勇气是十分不够的,更需要有能够坚持公道正派的能力和本领,达到公道正派的实际效果。否则,领导班子建设不好,选用的干部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党的基层组织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素质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也就体现不出我们工作的公道正派,也就体现不出"对人公正"。
由此可见,坚持公道正派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能力建设的关系是:公道正派是前提,能力建设是保证,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是目的。
所以,组织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坚持公道正派为出发点,从能力建设入手,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敢创新的高素质组工干部队伍。要多给组工干部创造学习培训交流的机会,保证参加学习培训的时间;要鼓励组工干部参加相关的学历班、进修班、培训班、研讨班,提高素质,拓宽知识领域,增强专业技能;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掌握情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给组工干部压担子、给任务,在实践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同时,也要注意在工作加压的同时,进行心理减负,切实贯彻"三个留人",创造一个严谨、融洽、和谐的工作环境,让组工干部在紧张的工作面前轻装上阵。
3、把握坚持公道正派的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
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一定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相对而言,制度更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建设是组织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确保公道正派的根本途径。通过建章立制,使公道正派的要求规范化、制度化,使公道正派由主要靠自律来保证转向靠自律与制度同时来规范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强组织部门职业道德建设。结合本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全国或全市组织部门职业道德规范,以公道正派为核心,从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职业作风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组织部门职业道德体系,突出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规范组工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二是完善组织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组工干部的量化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建立组工干部工作情况档案,加强对组工干部在"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和情况反馈,鼓励先进,激励后进,鞭策落后,通过有效的考核机制使坚持公道正派的优秀干部显露出来。三是建立和完善组工干部定期培训制度。要将组工干部的学习培训情况纳入规划和对组工干部的考核之中,建立组工干部学习档案,正常情况下组工干部二至三年轮训一次;逢重大政策或规章出台必须组织培训或分系统轮训;组工干部新上岗必须进行岗前培训;鼓励组工干部积极自学,并适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拓宽视野,借鉴和参考其它地区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提高组工干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公道正派的能力。四是完善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修改和完善组织部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着重在加强组织部门内部监督上下功夫,探索加强组织部门内部监督的途径、方式和方法,健全和完善"诺廉、询廉、谈廉、述廉、评廉"的监督制度,保证组工干部坚持公道正派原则,增强公道正派意识,展示公道正派形象。